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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的税事——小事变大事

发布日期:2019-11-30 15:22 浏览次数:
崔永元和《手机2》的恩怨,不幸首先中枪的是冰冰。大小合同的曝光,在全民目不转睛的关注下,税务机关启动了对冰冰旗下公司经营实体的税务调查。按照各路媒体的消息,冰冰的税事还是仅停留在有无如实申报缴纳税款上,涉嫌偷税。但偷税,并不一定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如果补交税款、补交滞纳金、交罚款就可以不移送司法机关,什么意思?说的通俗些,就是有钱交就可以不坐牢,就是可以花钱免刑,只要你交足了补税、滞纳金、罚款,司法机关就不找你了,你平安无事了。所以少报了,少交了,偷税了,即使金额再大,大到吃瓜群众们张开的嘴的收不回,也都是钱能解决的事。
钱能解决的事,就不是什么大事,而且对冰冰来讲就是小事,因为据说冰冰有几十亿身家。
但是,上月26号财经媒体人大V罗昌平的一则微博报料瞬间刷屏,事情的画风陡转直下。本月初,冰冰公司的一法人代表、一财务主管、一行政助理和某上市公司派来协助冰冰处理税事的财税专业人士被公安带走了,涉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另有网络(http://www.uzbzw.com/mon/dapan/20180729/47131.html)信息,知情人士介绍:2018年7月2日,这位上市公司人士的家属,在北京领取到了由江苏警方签发的拘留证,得知其已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拘留,并于当日移送到了江苏常州的看守所。
7月29日,针对网传“华谊兄弟财务人员因参与到范冰冰系列公司税务问题的应急处理而被传唤”的不实言论,华谊兄弟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表示,华谊兄弟财务人员从未参与传闻所述事件的调查,华谊兄弟与此事无关。注意了,华谊兄弟的声明并没有否定“传闻所述事件”。而冰冰方面,面对网络自媒体上铺天盖地的此事信息,更是至今了无声息,无半个字的回应。
事情真伪,各位自断吧。大家还是脑补一下什么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坐牢,对任何人来讲都不是什么好事,特别是对进入富裕阶层的人而言更是不可接受的事,简直就是噩梦,一天都无法忍受。
如果确有其事,冰冰的税事,小事就变成了大事,原先钱能解决的事,现在已经不是钱能解决的了。
本来,税局检查,冰冰的公司哪怕什么也不做,消极被动等待,也不会弄到陷入刑事风险的境地。现在是冰冰公司的人员被带走,但接下来的侦查结果,会不会涉及冰冰本人不好说。如果查明冰冰这个老板不管事,这些对付稽查的办法都是专业人士们自己拍板的自己弄出来的,冰冰倒可平安。但,即使是这样,自己公司的员工出事,身陷囹圄,也是大事。冰冰税事的结局,不但税照样要补,还要贴人进去。哎!真是越帮越错,越折腾越倒霉。
“一个人撒米,一千个人在后边拾,还是拾不干净。”这是刘震云写在《我不是潘金莲》扉页上的一句话,真是一语成谶。
笔者不清楚这位某上市公司的财税专业人士是什么专业身份,但既然能够被上市公司所雇佣,并委以处理冰冰税事的重任,想必也是勤奋实干有两把财税专业刷子的人。只可惜,学财税的,往往是埋头苦干的实干家,一旦方向错误了,却是干的越多、干的越好,而麻烦越大。
跳出这件事,笔者有感:
第一,企业家正确处理税务危机的方式
一旦税务危机爆发,维护合法权益的正确选择是走法律救济途径,听取律师,特别是专业税务律师的意见。事情如果很大,这里的大,不仅指金额,更多的是指影响、交办机关、特殊原因等等,企业更是应该走正常的法律救济途径,旁门左道的事少折腾,因为不知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你的一举一动。一通不知刑法深浅的所谓专业指点,无疑会把企业带入更深的坑。笔者很多年前经办的某案,某房地产企业被稽查后,请来的当地的税务专业人士居然指点企业大肆收集发票做成本,企业白加黑5加2忙了半个月,老总感觉不对劲叫停了。后来这个案,笔者的专业意见为税务机关所采纳,补税罚款大幅度降低,企业对处理处罚的结果心悦诚服,案件在行政阶段解决。在处理这个案的过程中,老总不止一次感慨幸好他当时及时叫停了虚构成本的做法,要不还不知会另外整出什么麻烦事来。
第二,专业人士的法律素养
现行《刑法》有469个罪名,法网密织,绝大多数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有什么坑,坑在哪里,没有做过刑事案的律师也未必能知道,更妄论没有接受过专门法律训练的人士。财税人士,天然就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核心,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对一些事情不敏感,不谨醒,甚至毫无意识,无知无觉,真的是非常危险。销毁会计凭证、虚开、偷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等等刑案,往往都不会缺少财税人士的陪衬,真的令人唏嘘。
税事,几乎人人无可避免。现在的税务监管、稽查技术在大数据的助力下,如虎添翼,财产、资金、交易信息轨迹的电子数据化以及部门共享化,其实人人都已是在裸泳。依法纳税是正道。偷逃税一旦被查到,则愿赌服输,如果认为税局处理的不对,则走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幺蛾子的事就少弄了,搞幺蛾子能得逞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但现在几乎没有这样的事了,信息不对称的那个更多的是你。
当然,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但是,社会普遍认为税负过重,也是政府应该严肃、切实有所回应的问题。(许义娜律师 20180805于广州 手机/微信131890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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